设计有效的合并补救令是委员会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有效的合并补救措施可防止合并造成损害。
多年来——自从我们在 1999 年进行的资产剥离研究确定了导致补救措施失败的诸多因素以来——竞争局一直强烈支持将资产剥离给预付买家。简而言之,虽然没有万无一失的方法,但将资产剥离给预付买家一直是实现成功合并补救措施的最有效手段。这是因为预付买家将所收购资产贬值(由于员工、客户和商业机会的流失)或竞争减弱的风险降至最低,而资产所有权仍不确定。
尽管如此,委员会对预付
买家的强烈偏好仍然允许在某些有限 目标电话号码或电话营销数据 情况下将资产剥离给委员会批准的买家,前提是这种方法已被证明能够有效维持合并前的竞争水平。例如,2017 年订单发布后剥补救研究发现,无论是预付还是合并后,现有业务的剥离都是成功的。在其他情况下,如果剥离资产有许多潜在的强大买家,委员会可能会接受提供后剥离的和解并允许合并完成。但由于合并后的激励措施,任何提供后剥离的和解都必须包括许多保护措施,以确保最终买家能够维持合并前的竞争水平。在接受合并可能造成损害的指控和解时,委员会根本不能将合并后补救措施失败的风险转嫁给客户或最终消费者,而不要求采取重大保护措施来防止这种结果。
如果您计划倡导命令发
布后的剥离,请准备好解决将 为了在竞争中领先 要审查和权衡的因素,其中包括:
- 拟剥离的资产是一个持续经订单发布后剥营的、独立的业务部门;
- 购买订单后/剥离前期间失去商业机会的风险较低,例如由于可以转让给买方的长期合同;
- 业务恶化的风险较低;
- 该业务不依赖合并后公司的大力支持来维持运营和生存;并且
- 有多个可批准的买家可以说服该局,他们可能会竞标这些资产。该局可能会要求在建议命令后剥离之前与潜在买家会面。
此列表并非详尽无遗,而是列出了可能 联合王国数据 导致该局建议委员会接受命令后剥离的主要因素。此外,委员会可能会要求被告保持独立并维护资产,并可能任命独立监控人或独立管理人,以确保剥离的业务继续正常运营,不受合并后公司的影响。(请记住,被告支付与监控人或管理人相关的费用,这是任何和解的标准条款。)
还有一些因素也可能使该局不太可能建议达成包含命令后剥离的和解协议,例如:
- 合并方之一在过去类似案件中未能找到可接受的买家,或需要根据命令的要求任命剥离受托人来完成剥离;
- 合并方之一此前无正当理由错过了命令后资产剥离的最后期限;或
- 此前同一行业中的命令后资产剥离均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