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欧盟移民政策的发展而言,这个夏天无疑是一个忙碌的夏天。从意大利与利比亚海岸警卫队加强合作,拦截并“撤回”海上移民;到一项备受争议的针对参与海上移民救援行动的非政府组织的行为准则;以及欧盟-非洲信托基金的进一步资金筹集,南欧局势近乎平静。
除了右翼“保卫欧洲”船只驶往地中海追踪人道主义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图片外,今年夏天还出现了新的离岸处理中心计划,用于识别欧盟以外需要国际保护的人员。2017年9月27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其新的“更强大、更有效、更公平的欧盟移民和庇护政策”计划,旨在“增强需要国际保护人员的法律途径”。虽然新闻稿强调该计划的重新安置方面,但仔细分析整个夏季发布的官方文件和相关政策,就会发现情况略有不同。
在这第我们认为
这些政策表明欧盟正在转向域外保护,更具体地说,是在萨赫勒地区引入多利益相关方机制来离岸处理庇护申请。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尽可能清晰地了解欧盟及其成员国与国际移民组织 (IOM)、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 (UNHCR) 和一些非洲国家合作推出的政策的性质和范围。这是因为,这些政策的实施无疑会带来法律问题,既涉及人权和保护需求(见此处),也涉及这些政策可能导致的国际不法行为的共谋和补救措施(我们将在本博文第 2 部分讨论这些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设立离岸处理中心的想法并不新鲜。早在 1986 年,各成员 手机号码数据 国 (MS) 就已提出提案,通常是为了应对流入移民潮的急剧增加。丹麦(1986 年 11 月 12 日联合国文件 A/C.3/41/L.51)、英国、德国、意大利甚至联合国难民署都提出了旨在确定“新”域外难民保护方法的提案。这些提案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见此处),主要侧重于两种域外保护形式,即设立第三国处理中心(也称为离岸处理中心)和/或区域保护区。前者是欧盟以外的中心,将“非法”移民转移并有效拘留,直至其庇护申请得到处理。
理论上如果申请成功
个人就可以在成员国或其他安全国家重新定居。如果申 正确的字体并创造性地使用它们 请不成功,他们可能会被遣返回原籍国。而后者旨在为原籍国境内的难民提供临时保护。
2017年8月28日,在巴黎发表的《应对移民和庇护挑战的联合声明》(巴黎声明)中,提出了一项最新的域外保护提案。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尼日尔、乍得、利比亚总统委员会主席以及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 海地名单 级代表/副主席确认,他们支持“在非洲紧急信托基金框架下,欧盟-国际移民组织在西非和利比亚伙伴关系框架下开展的活动,包括在沿线设立的保护中心”。他们还认识到有必要重新安置需要国际保护的“特别脆弱”人群。鉴于此,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与联合国难民署密切联系,并根据欧盟的篇博文中我们重构 优先事项”,同意在尼日尔和乍得开展保护任务,以“考察”实施巴黎声明中商定行动的条件。